项目编号:TSNC20250252
项 目 公 告
受 惠安县张坂镇张坂村民委员会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对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张坂村环境卫生保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TSNC20250252。
2、项目名称: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张坂村环境卫生保洁采购项目。
3.1.服务地点:惠安县张坂镇张坂村全辖区;
3.2.最高控制价:1360000元 ;
3.3.服务期限:
拟定2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合同签订后人员隔天到位。
3.4.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环卫服务经营范围许可内,且配备公司名下的压缩式垃圾车、扫路车。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卫作业管理相关经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3)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应在服务启动前,由供应商按作业需求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委托方要求的配置标准。
3.5.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总金额按成交价执行,按月结算,合同期内的第二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的保洁服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无需就本合同向成交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6.服务要求:
(1)供应商对辖区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运负全责,及时清运街道道路两侧可视范围、河道、街道、临街抛杂物、垃圾、堆积物,清理周边杂草等。
(2)垃圾收运与消杀:覆盖村内主干道、村道、水泥路面、微景观、休闲广场、村民房前屋后、村委会四周、公共厕所、溪流河道、水库等公共地段,每日定时收集清运生活垃圾,按卫生防疫要求,必要时(如疫情防控期、高温易腐期等)开展消杀作业,严格落实日产日清。
(3) 绿化管养:对道路两侧、微景观、休闲广场、村委会四周绿化带,执行定期修剪(每年至少2次全面整型修剪,生长季按需局部修整)、杂草清理(每月至少1次集中清理,雨后及杂草疯长期加密作业)。
(4) 公厕运维:辖区内所有公共厕所,每日执行消杀(早、晚各1次规范消杀流程,含地面、便池、扶手等关键点位),保障设施清洁无异味。
(5) 特殊场景响应:村民置办丧事产生的临时垃圾,无论周期长短,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及时清理,配合民俗需求保障环境整洁。
(6) 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服务合同的时间起算)合同签订后人员隔天到位;供应商不得私自转包、分包,否则委托方有终止其履行合同的权利。
(7) 工作标准:村居保洁标准达到工作范围内道路及公共场所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四无,即无堆积垃圾、无杂物,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达到四净标准,即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绿地净。主次干道要求每天普扫两次,分别为上下午各1次,大件垃圾做到每天清理1次,保洁范围内垃圾桶每周清洗1次,垃圾桶周边1米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现象,每周进行1次房前屋后环境清理,主干道两侧小广告1周清理1次。每日对委托方全村范围内群众的生活垃圾,加工厂进行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8)、供应商必须服从委托方的管理并听从村卫生监督小组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清运垃圾。
(9)、供应商必须对每月市、县、镇环境卫生考评中心对委托方检查存在的垃圾清运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若遇重要活动或上级检查,供应商应无条件按委托方要求,全天候做好所辖区范围的垃圾清运、秩序维护工作。
(10)、供应商必须按要求配备必需的垃圾运输车辆,确保垃圾清运及时。
(11)、工作时间:夏天:上午6:30至11:00 下午14:00至17:30,冬天:上午7: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12)上岗时着工作制服,规范作业,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劳资纠纷及其他意外事故,有过错方的,由过错方承担所需费用及其他全部法律责任。如是由供应商自身过错导致的,无其他过错方的,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所需费用。
(13)供应商要做好环卫设施、环卫工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环卫工具只能用于环境治理工作,不得另作他用。
(14) 供应商车辆基础条件:供应商所有垃圾车须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有效防止垃圾渗漏、扬撒,同时须确保车辆牌照(含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法定牌照)齐全有效,且车辆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运营资质证、保险凭证等)均需完整合规,无缺失或失效情形。
(15)、退出机制:若因车辆本身质量问题、证照不齐/失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供应商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履行清运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车辆标准,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违约责任等)。
3.5.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对供应商的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委托方将派遣卫生监督员每日进行村级环境卫生监督,发现村庄环境内脏乱差可以直接联系供应商。多次出现所属范围内的卫生保洁情况较差的,并未及时改善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6.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要求:①人员配备。供应商人员配备不得少于1名,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②环卫车工人的培训、人身意外保险及个人奖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另聘用全日制清扫保洁人员,需配备2名公厕环卫工人;
(2)供应商自行承担转运车辆工人的人身及交通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所使用的垃圾转运车辆、包扣日常车辆的保养维修及运输费用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费用及支付:
(1)保洁费用以包工形式包含小型保洁工具、分类垃圾桶(委托方和供应商双方各承担50%,不包括垃圾收集车);
(2) 费用包含2名公厕环卫工人的岗位报酬(800元/月,由供应商按月发放);
(3) 环卫工人高温补贴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发放;
(4) 每月20日结算上月费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时按实际标准计税。
3.8.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1) 无偿提供环卫标志服装;
(2) 协助供应商制止人为破坏保洁设施/环境的行为;
(3) 对供应商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
(4) 遇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等特殊需求时,提前通知供应商加强保洁;
(5) 考核与奖惩: 供应商保洁工作市考评成绩1-50名,委托方按市、区、镇奖励总额的70%奖励供应商;供应商保洁工作市考评成绩未达90分,所有罚款由供应商承担,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镇级月考评排名1-5,委托方奖励供应商1000元;排名27-31,供应商需向委托方缴纳1000元罚款。
(6)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4、履约保证金:30000元,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给委托方;服务期满且无违约行为的,委托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交易保证金:136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供应商,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本中心收到供应商与委托方签订的《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张坂村环境卫生保洁采购项目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供应商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供应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3)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供应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农商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开户账号:907021002001000000077700000785
6、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张坂村环境卫生保洁采购项目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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