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2024年龙丰街道火车西站广场迎春花市点经营权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城[2024]00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 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4-003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4年01月17日 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14.97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
关于明确2024年龙丰街道火车西站广场迎春花市点对竞价方的要求说明 一、为方便管理,竞标方严格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标。 二、2024年龙丰花市摆卖点竞价包含花市摆卖点经营期间的卫生保洁费(卫生保洁工作由龙丰街道办事处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交通维护设置费、水(含清洁卫生用水)、电费、垃圾清扫费由承包商自行解决。 三、竞得方须在确定取得承包经营权(即竞得)后3个工作日内与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签订经营权承包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承包经营权,签订本合同时竞得方须将承包费一次性转至龙丰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竞得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为花市、年货摆卖点预期最高档位租金总和(预设档数单档档位租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2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给龙丰街道办事处(账号:2008026229200075611) 户名: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龙丰街道办事处),合同期满,若竞得方未违反相关规定,由龙丰街道办事处全额退还。如违反相关规定或损坏公用设施情况的,由龙丰街道办事处自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扣除后退还竞得方。 五、龙丰花市摆卖点现场布置工作从2024年1月17日开始,各类商品需在2024年1月20日后方可入市经营,必须在2024年2月9日20时前撤市完毕。 六、花市摆卖点内经营商品经营商品严格限定为鲜花、年桔、盆景等应节物品,严禁在花市点内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严禁在花市点内经营服装、奇石类商品、及其他易破损的陶瓷、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类商品。 七、花市摆卖点龙丰街道火车西站广场设置摊档100档(5*6米),限价2500元/档,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不得随意扩大摆放范围。 八、花市摆卖点必须做到划行规市,摆卖整洁有序,确保外观设置牢固、统一、整齐及美观,以免影响市容、交通,留下安全隐患。严禁在活动场地内随意搭设棚架、架炉设灶、生火造饭等行为,原则上禁止容易破损的陶瓷类及奇石类商品、易燃易爆类商品进入花市点,确保安全、无事故。对花市摆卖点沿路长度超过150米,要设置穿过摆卖点的消防车道;要配置相应的灭火器;花市摆卖点电器线路铺设应采用阻燃套管保护措施,临时摆卖点搭建材料必须使用角手架(不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含木、竹质材料))。因市区垃圾场库存告急,除夕清场中的花盆、泥土等垃圾由经营方自行处理,不得进入市垃圾填进场,日常保洁产生的一般性生活垃圾可就近送至各辖区中转站处置;龙丰街道将加强与辖区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其研究制定交通疏导方案,经营场地内外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由龙丰街道提供,经营场地内外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由承包商按照龙丰街道要求设置,承包商要听众交警部门的现场指挥,并配置一定数量的交通疏导员协助维护花市摆卖路段的交通秩序。 九、花市摆卖点的中标方必须安排8-10人专职负责花市摆卖点的安全、消防及协调对接工作(必须随时保持有专人在现场,能够随时联系)。 十、承包经营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罚款、相关责任事故等由竞买方全部负责。 十一、对违反《惠州市2024年迎春花市经营承包合同》相关条款的,将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卢维燕,18607529933(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