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齐齐哈尔车辆段现就齐齐哈尔车辆段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齐辆段院内垃圾清运,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让检修、让列检、让站修垃圾清运,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让运用龙凤列检垃圾清运,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缴纳税金、社保证明) (4)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投标单位承诺)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力) (6)具有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能力;(资质) (7)在合同履行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提供产权或租用证明)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的相关认证资质等)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2年8月17日16时14分起至2022年8月23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8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车辆段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
电话:0452-2923914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齐辆办公室马汉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齐齐哈尔车辆段
日期: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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