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池清运及化粪池清掏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池清运及化粪池清掏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
为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卫生环境,确保服务区的正常运营,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定期对所管理的弘德、蔡家梁、渠口、沙坡头、大水坑5对服务区垃圾池及化粪池进行清运和清掏。
2.3 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2.3.1 采购内容: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池清运及化粪池清掏服务。
2.3.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3 采购供应商数量:1个。
2.3.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5 采购预算:弘德服务区垃圾清运及化粪池清掏上限2600元/车、蔡家梁服务区2450元/车、渠口服务区2350元/车、沙坡头服务区2200元/车、大水坑服务区2800元/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具有完成该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9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垃圾清运类似业绩。
3.3 主要人员
供应商须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从事垃圾清运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垃圾清运服务管理经验。
3.4 信誉要求
3.4.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4.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4.4 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报名确认函(格式自定,内容需包含: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邮箱、参与项目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亲笔签字,内容不齐全的,审核将不予通过。请供应商随时关注邮箱回复情况,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于2022-8-22至2022-8-28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报名确认函发送至邮箱JTjs750011@126.com(供应商发送后,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报名情况,以确保获取磋商文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在报名确认函中填写的联系邮箱,将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14会议室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2年9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14会议室
7.其他
7.1 疫情期间注意事项:根据宁夏疫情防控需要,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人进入会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须提前30分钟到达磋商现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行程码核对、体温监测等工作,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供应商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供应商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磋商,引起的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2 本公告在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ig.com/)发布。
8.监督部门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0951-6076979
9.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方式:0951-2967849
电子邮件:JTjs750011@126.com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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