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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项目—采购公告

· 2024-04-12

海口市龙华区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aikou.gov.cn 网站,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Y2024-001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262539.1

最高限价:50262539.1

采购需求:

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3966421.99㎡,公共厕所运维管理7座,生活垃圾收集清运75吨/日,垃圾中转站运维管理9座,各镇辖区内的公共厕所贮(化)粪池吸污作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海口市龙华区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项目免收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投标。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自行查询);3.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8点00分 至 2024年04月19日 23点59分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线下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在线开标大厅路径: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点击开标进入在线开标大厅按时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管理系统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2、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进行CA数字认证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新版采购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者,无法参加项目后续的投标活动,同时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附带的采购文件仅供查询之用,不作为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

3、推行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是结合项目特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关注项目后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查看导出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成功完整上传至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取得回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解密。

3、供应商需将密封的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须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的光盘和U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标地点。如交易系统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时,而投标人又未将上述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在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大厅,用所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在线进行解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代理设置的解密时间段进行解密,过时未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龙华金园办公区办公楼701室

联系方式: 0898-68922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华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街龙岐雅苑南区5栋A单元2307室

联系方式: 0898-366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898-36610802

系统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898-6615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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