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83]MO[GK]20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玉山镇城镇卫生清扫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29 09:30:00,更正为:2023-08-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29 09:30:00,更正为:2023-08-31 09:30:00。
1、补充技术指标11附件三(上传位置:其它商务要求)
2、取消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6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玉山镇城镇卫生清扫服务项目质量检查标准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式 | 管理及作业 | 处罚标准 |
一 | 街、巷、河道 保洁时间情况 | 现场及台账检查
| 1 、 街、巷日常清洁按照清洁分类管理指标要求落实街、巷清洁时间,不迟到、早退,路段作业时间: 7:30 ~ 19:30 。 | 1 、 街、巷日常清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迟到早退扣 0.5 分 / 人次,中途脱岗扣 0.5 分 / 人次。 |
2 、 水车洒水及高压冲洗达到规定的要求。洒水车按计划出车,出车台账资料齐全 。 | 2 、 每月不少于 4 次,主街道冲洗、集镇及玉山村垃圾桶冲洗、主街道牛皮鲜冲洗、公厕、玉山菜市场深度除污渍冲洗。作业未完成整个频次或未覆盖全路段的,每发生 1 次,当月考核分扣 0.5 分。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式 | 管理及作业 | 处罚标准 |
二 | 街、巷、河道保洁具体情况 | 现场检查 |
3 、 河道、河岸、桥墩、街巷路面干净,无垃圾及各种废弃物,做到发现一次清理一次。 | 3 、 工人保洁后河道内、桥墩及河岸两边 3 米范围内有垃圾;路面 500 ㎡果皮 ≥ 15 片;纸屑(烟盒大小) ≥ 10 张;塑料 ≥ 10 个;烟蒂 ≥ 30 个,扣 0.2 分 / 处 / 次。道路积泥(沙石)长度< 5 米的每处扣 0.2 分 / 次。 |
4 、 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步阶、墙根、树根)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 | 4 、 道路绿地内垃圾(杂物) ≥ 3 ㎡的每处扣 0.5 分 / 次,有暴露垃圾堆的每处扣 0.5 分 / 次。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式 | 管理及作业 | 处罚标准 |
三 | 河道、道路环卫设施管理情况 | 现场检查 | 6 、 河道及道路清扫保洁工具、快保车完好,垃圾桶无破损、歪斜现象。 | 6 、 保洁工具、快保车、垃圾桶破损无法使用每个扣 0.5 分。 |
7 、 环卫工人应统一着工作服装,巡回保洁员统一配置捡拾垃圾的手动钳、畚斗等作业工具,着装要整齐、整洁,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 | 7 、 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未穿着统一的工作服的每人次扣 0.5 分。 | |||
作业规范执行情况 | 现场检查 | 8 、 河道、河岸、桥墩、街巷垃圾应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河道、河岸、桥墩垃圾不得清至下游冲走或滞留河岸;任何时间段不得就地焚烧垃圾、树叶、泡沫等易燃垃圾,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和转运处理。 | 8 、 垃圾未清运至中转站或滞留、焚烧垃圾、树叶、泡沫的每次扣 2 分。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落叶的(参杂白色垃圾)扣 2 分,未及时转运处理树叶的每次扣 2 分。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式 | 管理及作业 | 处罚标准 |
四 | 重大事项管理落实情况 | 专项检查
| 9 、 无发现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影响较大环境卫生问题。 | 9 、 新闻舆论曝光,经查实具有主观原因的,或受市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时每次扣 20 分。 |
10 、 县、市重大检查或来宾,无发现工作疏漏。 | 10 、 县、市重大检查或来宾,发现工作疏漏一次 20 分。 |
名称: 建瓯市玉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建瓯市玉山镇玉山街书院路31号
联系方式: 15750890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建瓯市三江口花园A栋2楼
联系方式: 1835098207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吴星梅
电话: 18350982072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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