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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林园街道清理环境卫生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 2022-09-22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LY202208-074CF-02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林园街道清理环境卫生项目二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众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林园街道清理环境卫生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LY202208-074CF-02

服务地点:东起基隆街、西至西三环、南起新竹路、北至花莲路

采购预算:5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需求:街道及社区的背街小巷、单位庭院、居民区内的堆放物;辖区内明沟清淤、下水井清掏及维修等;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税收分成及党组织服务民生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林园街道辖区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管理等活动类似服务范围;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2年之后成立的,提供成立年限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证明;

3.4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文件 ;

(8)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获取方式:将以下要求的资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众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22832111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联系人:李工0431--80747658)。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网站截图;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凭证。

3.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所报标段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文件获取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获取文件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文件即可。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0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基隆中街577号 

联系方式:张丽晶0431-80881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众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中海寰宇天下A6号楼2201室

联系方式:李伟0431-80747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

电 话:0431-80747658

4.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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