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口腔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泉通消防旁四层黄色办公楼营口富隆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FL-24-016
项目名称:营口市口腔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48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48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服务履约地点:营口市口腔医院
服务履约期限:3年 2024年7月10 日至2027年7月9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部门 | 岗位名称 | 主要职责范围 | 人数配置(人) |
保洁部 | 保洁员 | 负责本院的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诊室的消毒、院内职工的工装清洗机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工作。 | 4 |
保安部 | 负责全院的秩序维护,及预检分诊的工作 | 2 | |
维修部 | 电工 | 负责院内电器设施及公共照明的日常维修 | 1 |
|
| 本项目人员配置小计 | 7 |
二、 保洁人员工作范围:
1.地面、各种设施、天面、大堂玻璃、消防通道、灯饰、消防栓、灭火器、标识牌、走廊、电梯、楼梯间、卫生间、公共场所、设备房等区域卫生清扫、控烟管理、医院分担的区域卫生及楼道的清洗工作、特种石材的养护、诊室消毒工作及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登记记录。重点部位要特殊对待,灵活机动,保证随时检查随时干净。
2.每周定期清洗白大衣、手术衣、座椅套及医院临时交给的各项清洗工作。
3.如遇雨雪天气,物业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医院所分担的区域。
4.如遇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等相关工作时,物业公司加强保洁力度配合医院工作。
三、 安保人员工作范围
1.24小时安全管理,夜间要求每2小时巡视一次,要有巡视记录。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相关科室,确保三防安全。
2.负责外来人员接待和查验印登记及预检诊工作。
3.如有大型会议需要安保工作时,物业公司无条件派安保人员维持会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具体安保人员人数由双方共同协商。
四、 维修人员工作范围
维修人员工作范围:有电工证,确保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控制系统、供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地下供应室设备、医疗设备等关键设备良性运转,并处于正常(待)投入使用的状态,要求随叫随到。
五、服务要求
(一)保洁
1.楼内保洁的标准,要求干净、整洁卫生无死角的标准。
2.垃圾收集:
(1)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垃圾的日产日清,每天清倒2次保证垃圾桶内呈半空以下状态,方便办公室使用,要求垃圾桶无堆积物,无积水,无污迹。
(2)医疗垃圾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处理,每天定时转送到指定地点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规范;各类交接记录书写工整规范,内容详实。
3.公共区域及楼梯间
(1)保持各楼层公共区域和楼梯台阶清洁,每日打扫不少于2次,并拖洗干净;水泥地面每周刷洗一次。
(2)每日随时清理楼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
(3)各楼层公共区域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灰尘,水泥地面干净无杂物、污迹;楼梯道内外门窗等要保持明亮、干净。
(4)地面、楼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楼梯内无纸屑、烟头。
4.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
(1)每天擦抹一次,保持扶手护栏干净、无灰尘。
(2)扶手护栏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50cm无显著脏污。
5.各诊室的消毒工作
(二)秩序维护
1.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
2.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
3.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4.夜间大楼内各楼层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
(三)运维服务
1.每周对院内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进行一次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2.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器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坐班,随叫随到)
3.及时排除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
4.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
六、 其他要求
1.保洁人员及、安保人员、维修工(电工)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着装统一。
2.医院楼内保洁的标准,要求达到四星级酒店标准,楼内公共区域日常保洁标准。
3.保洁设备、服装、工具、物料的配备、周期性保洁、日常保洁、日常保洁所需清洁工具、清洁剂等保洁用品、用具,由乙方自备,甲方(采购单位)不承担。
4.保洁人员及、安保人员、维修工(电工)及时完成医院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5.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招聘所需岗位人员,并负责与所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6.由供应商负责所招人员的工资发放、保险办理,人事代理、财务报表,节假日福利待遇。
7.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所派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用人岗位。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采购人可随时提出更换。
8.供应商应积极主动处理、平息矛盾及纠纷,工作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涉及责任和事故赔偿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时间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9.如果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执行或执行情况未达到甲方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3年 2024年7月 10日至2027年7月 9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电工须有电工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泉通消防旁四层黄色办公楼营口富隆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泉通消防旁四层黄色办公楼营口富隆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泉通消防旁四层黄色办公楼营口富隆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口腔医院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6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15042739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智泉街东139号
联系方式:赵玉杰0417-2925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玉杰
电 话: 0417-292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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