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4年南联大连分公司其他垃圾处理费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4年南联大连分公司其他垃圾处理费项目。
1.2 项目编号:XE-DL-2024-03。
1.3 项目类别:服务。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对南联大连分公司产生的,依据《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包括:1.我公司通过真空处理系统处理的垃圾;2.废旧物品(包括旧报纸、纸皮、胶纸、包装带等);3.从飞机上收拾下来的各种用餐后的废料;4.其他存放在垃圾处理间的垃圾;5.其它经我公司同意并存放在回收废品间内的废品。项目预算64000元。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标准 | 数量 | 单价含税限价(元) | 备注 |
1 | 其他垃圾处理服务 | 供应商须为政府监管部门认可的,在南联大连分公司所在区域合法作业的其他垃圾处理服务供应商。 具体要求如下: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其他垃圾处理的经营资格。 2.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具有GPS定位。 4.可提供无害化处理证明或焚烧证明。 5.具有垃圾处理交接台账。 6.具有政府监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 2年 | 64000 | 含税6%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6交付地点:
序号 | 交付内容 | 地点 | 服务期 |
1 | 其他垃圾处理服务 | 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街道迎客路80-3号 | 2年 |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2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6提供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7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8运输车辆具有GPS定位。(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9可提供无害化处理证明或焚烧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10为政府监管部门认可的,在南联大连分公司所在区域合法作业的其他垃圾处理服务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价3.1报价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仅接受提交纸质文件报价)。
3.2报价地址: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3.3报价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
(1)公告附件所要求的资料
3.4报价资料形式
报名资料必须按照顺序整理齐全,密封装好,在文件袋封面写明报名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字迹清晰易辨识,加盖公章)。
未密封或未在封面写明报名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加盖公章),采购人不接受报价。
以纸质材料形式送至如下地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南联大连分公司
邮编:116000
收件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0411-83882213
4、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邮编:116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常女士,0411-83882213
EMAIL:changle@csair,com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88220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第二章用户需求1、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标准 | 数量 | 单价含税限价(元) | 备注 |
1 | 其他垃圾处理服务 | 供应商须为政府监管部门认可的,在南联大连分公司所在区域合法作业的其他垃圾处理服务供应商。 具体要求如下: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其他垃圾处理的经营资格。 2.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具有GPS定位。 4.可提供无害化处理证明或焚烧证明。 5.具有垃圾处理交接台账。 6.具有政府监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 2年 | 64000 | 含税6% |
2、其他说明
2.1本项目结算凭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章评审规则本项目按照最低价格评估法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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