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湘府文化公园、省政府生态景观轴及海棠公园部分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
1355603.07元/年,4066809.21元(三年),服务期限叁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范围
1、湘府文化公园北接省政府新址,东、南、西邻三馆一中心,占地总面积为188000平方米(约282亩):其中公园占地面积为184352平方米(约276.52亩)、规划路幅及路幅绿化面积为3653平方米(约5.481亩)、硬质铺装面积51200平方米(广场面积34225平方米、运动场面积5258.4平方米、游道11707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5042.38平方米,垃圾站1座,办公用房713.3平方米,管理用房3312.71平方米,绿化面积127100平方米(其中绿林65200平方米、草皮38500平方米、地被23400平方米),水体面积3278.1平方米。
2、景观轴位于省政府以南,北起杉木冲路,南至新姚路,全长1200M,宽80M,占地面积约10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40000平方米,花岗岩硬质铺装45000平方米,水景溪流10000平方米,其他5000平方米。
3、海棠公园项目总用地面积74,78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67.92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378.32平方米,游客服务用房422.4平方米,公共卫生间167.2平方米);项目绿地面积63,283.2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为38063.3平方米,水体改造面积25059.9平方米,生态机动车停车场面积160平方米);广场铺装面积4,444.6平方米,园路2,070.6平方米,消防车道1,360平方米,停车场399.9平方米;设置景亭1座,廊架1座,观景桥1座,跌水瀑布1处,机动车停车位30个。
详见技术规格和服务标准。
1、预算清单
保洁、保安物业部分 | 金额(元)/年 | 金额(元)/三年 | 备注 | |
1 | 海棠公园 | 218467.45 | 655402.35 |
含管理费利润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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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湘府文化公园 | 666009.15 | 1998027.45 | |
3 | 省政府生态景观轴 | 471126.47 | 1413379.41 | |
4 | 合计 | 1355603.07 | 4066809.21 |
2、人员配备及要求
(1)人员配备:本项目最低人员配备总人数不低于42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人员要求:
①管理人员
工种 | 最低配备数量(人) | 任务 | 合计 人数 |
项目负责人 | 1 | 负责湘府文化公园、省政府生态景观轴及海棠公园部分物业服务的日常统筹管理工作。 | 2 |
综合主管 | 1 | 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湘府文化公园、省政府生态景观轴及海棠公园部分物业服务日常工作巡查,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人员考勤考核、工资核算、劳动纠纷处理等工作。 |
②湘府文化公园、省政府生态景观轴部分物业服务外包
工种 | 最低配备数量(人) | 任务 | 合计 人数 |
水电管理、设施维修员 | 2 | 配电间和水泵房的每天24小时值守及日常维护维修、地上地下水力设施及电力设施的定期检测维修维护、更换配件、高低压电力系统及弱电系统的维修、各供水供电项目的维护及服务、重要节日中轴线及办公楼挂灯笼彩旗等气氛布置、各类灯具及配电柜等各类电器的维护维修、保障正常供水供电的各项作业、供水供电设施(含直饮机、喷灌系统、喷淋、灯具等)的维修养护、井盖板沟盖板购置及维修、其他各类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道路广场留泥井水沟及座椅避雨亭等的维护维修、垃圾桶和垃圾站及标识系统等各类设施的维修养护、园内其他与水电管理。 | 27 |
保安员 | 10 | 全园每天24小时值守含地下车库、巡逻执勤、夜间保卫、流动摊贩清理、游园秩序维护、应急救援等与安保有关的各项工作。 | |
消防专员 | 2 | 全园不定时消防巡查、消防防救和守护等与安保有关的各项工作。 | |
保洁员 | 13 | 公园全部区域的卫生保洁、各类沟渠和化粪池的及时清理、杂物及牛皮癣清理、垃圾及时外运、消毒灭害及材料购置等有关爱国卫生方面的工作、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应对处理工作含材料、与卫生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 |
③海棠公园部分物业服务外包
工种 | 最低配备数量(人) | 任务 | 合计 人数 |
保安员 | 6 | 全园每天24小时值守含地下车库、巡逻执勤、夜间保卫、流动摊贩清理、游园秩序维护、应急救援等与安保有关的各项工作。 | 13 |
保洁员 | 7 | 公园全部区域的卫生保洁、各类沟渠和化粪池的及时清理、杂物及牛皮癣清理、垃圾及时外运、消毒灭害及材料购置等有关爱国卫生方面的工作、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应对处理工作含材料、与卫生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 |
3、其他服务内容
维护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给排水沟、池、井设施的管理维修;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喷灌、喷雾、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维修;园内道路的管理;公共安全保卫、秩序管理;消防系统的值班与维护;管理用房、公厕的管理、维修;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巡查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考核及其他各类案卷的处理工作等。应急情况的紧急处理;其他交办的中心工作。
附件1、卫生保洁工作考核明细表
考核部门: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处罚标准 | 处罚金额 | 备注 |
1 | 工作时间内保洁人员未达到在编人数、工作人员缺勤、离岗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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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在每日早8点做好责任区第一次普扫工作,白天未巡回保洁,主路面落叶未及时清扫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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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洁人员上班时间接私活、收垃圾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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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游客的投诉,情况属实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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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与游客发生争吵、不服从甲方管理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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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扫不规范,将垃圾、落叶直接往路两边扫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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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违规焚烧垃圾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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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作时间内不按照规定着装、吸烟、嚼槟榔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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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及时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树叶、垃圾堆积路面未及时清运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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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休息间乱摆乱放,乱晒乱挂,影响园区形象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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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及时清洗垃圾桶:表面有污迹、桶内有异味;未按照规定放置垃圾袋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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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及时将桶内垃圾(含厕所垃圾桶)清运至指定地点,垃圾桶垃圾满溢,周围地面有散落垃圾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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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清扫烟头、白色垃圾拖延或经提醒后不及时处理 | 5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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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共厕所地面及洗手台面有积水、水锈、污渍、毛发等 | 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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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厕蹲坑有积便、积垢、污渍、异味 | 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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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公厕墙面、门窗有蜘蛛网、灰尘、污迹,公厕内未按照规定使用盘香、卫生球、洗手液 | 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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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公厕内工具摆放不整齐、占用残疾人厕所或角落 | 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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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公厕顶棚未按照规定冲洗,屋面有枯枝叶、白色垃圾 | 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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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亭台、杜甫像、石桌凳、灯杆灯具、反光镜、标识牌等未及时清洗,有青苔、污渍、积尘、牛皮癣等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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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 | 20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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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遇临时突击任务(如:重大活动或迎检等需加人加班等),不听甲方安排调配,不积极配合,影响工作正常运转 | 5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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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洒水车无法按要求每天对主游路、前坪洒水保洁一次,夏天协助抗旱,遇到突发事件未积极配合处理 | 1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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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不及时对厕所和化粪池进行疏通和清理 | 2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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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上级部门考核检查中严重不合格被通报批评、被市民举报、被新闻媒体曝光 | 1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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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水电运维、基建零星维修工作考核明细表
考核部门: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处罚标准 | 处罚金额 | 备注 |
1 | 运维人员不具备高压电工作上岗资格 | 1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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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时间运维人员未达到规定人员、工作人员缺勤、离岗 | 1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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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内容不完整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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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进行交接班、未填写交接班记录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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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维人员上班时间接私活、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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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电间值班环境脏乱、未定期清扫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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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未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如实汇报 | 1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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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操作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具,未做安全措施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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