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潮河镇新增道路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FZZB2024-FW042
项目名称:五莲县潮河镇新增道路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90万元
最高限价:49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山东省内投标人必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二级及以上等级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二级及以上等级;山东省外投标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未体现等级(资质)的,应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说明其许可证书等级(资质)的规范性文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材料,等级(资质)及经营范围应等同于《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及运输)二级及以上等级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二级及以上等级。不分等级的应附相关管理办法。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统一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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