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口三村村域内垃圾清运街道胡同清扫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283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双口三村村域内垃圾清运街道胡同清扫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双口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方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双口三村村域内垃圾清运街道胡同清扫项目,项目预算:7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口三村村域内垃圾清运街道胡同清扫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双口三村村域内垃圾清运街道胡同清扫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成编制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截止磋商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截止开标日前提供《财务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公章。注:1-3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截止开标日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四)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
(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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