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驿站、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管养维护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2日
株洲市荷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荷塘区驿站、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管养维护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荷塘区驿站、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管养维护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荷财采计[2024]000074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HK-ZFCG-24016
4、采购项目预算:14467984.23元(服务期限三年,即4822661.41元/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4467984.23元(服务期限三年,即4822661.41元/年) | 荷塘区驿站、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管养维护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4467984.23元(服务期限三年,即4822661.41元/年)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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