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拟对公司一批废旧车辆已到强制报废年限进行公开招标出售,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1、项目名称:强制报废车辆处置
2、标的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商务车
别克SGM6517GL8
1
1、必须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
尼桑皮卡
郑州日产ZN102102G
1
3
尼桑皮卡
郑州日产ZN102103G
1
4
尼桑皮卡
郑州日产ZN102102G
1
5
江西五十铃
X1021S
1
6
长城皮卡
长城皮卡CC1022SR
1
7
长城皮卡
长城皮卡CC1022SR
1
8
长城皮卡
长城皮卡CC1022SR
1
9
长城皮卡
CC5027XXYS
1
10
时代金刚货车
无
1
11
东风福瑞卡货车
无
1
13
东风QY8 起重机
QY8
1
14
一汽红塔货车
解放轻货1046C2
1
15
广汽丰田商务车
无
1
16
厦工装载机
型号ZL50
1
3、现场勘察时间:开标前请自行现场查看。联系人:谢女士 0598-5658730
4、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且具有合法的工商经营许可证,没有资质的收购单位或个人不能参与报价。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必须在三日内将废旧车辆处置款上缴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金额=按所报单价×车辆机动车总质量(以过磅为准)。
6、相关要求:
6.1中标人根据我司通知(一般提前1到2天通知)自带车辆及人员按时上门回收,作业时须遵守招标方或厂区安全及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规定。若出现中标人不按时上门回收情况,逾期按100元/天/台扣款,逾期达15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合约,并通知其他回收单位上门回收,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未及时上门回收造成我司相关损失赔偿的权力,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履约赔偿。
6.2中标人负责车辆运输及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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