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
A、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B、响应人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公告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3.项目编号:JAFSCG-202440
4.采购内容: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 1 | 项 |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5.合格的响应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项目不报名,磋商文件在开化县人民政府网—部门政务公开—苏庄镇—公告公示栏(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734/index.html)免费下载。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现场递交
7.1.1响应人应委托1名投标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
接收文件地点:开化县苏庄镇高川路36号
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30时
7.1.2请各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完响应文件。
7.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2邮寄送达
7.2.1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需在快递单上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7.2.2邮寄收件地址:开化县华埠镇得阳大厦A座6楼 邮编:324300 收件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陈佳丽收 联系电话:13735082787
7.2.3代理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后,进行登记、编号,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响应文件签收回执发送至响应人邮箱,请响应人及时查收。响应文件接收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超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2.4采用邮寄方式产生的响应人联系方式缺失、响应文件密封性不完整、逾期送达等邮寄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8.磋商时间、地点:
8.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30时;
8.2开标地点: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食堂二楼。
8.3项目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响应人提前下载钉钉app,并安装注册。响应人代表可通过搜索群号108010000746加入项目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直播。每个响应人仅限投标代表加入钉钉直播群,投标代表申请加入时需进行身份验证,注明公司名称+响应代表名字,否则验证不通过。
8.4若因网络或操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直播或直播有缺陷的,将在项目结束后将开标现场音视频录像分享至钉钉直播群,供响应人回放。
8.5因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方式开标,建议响应人安排一名能熟练使用钉钉APP或有较高网络操作能力的投标代表。
9.询标
9.1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响应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询标。响应人的答复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286284731@qq.com )。每次询标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询标邮件实际发出时间为准,逾时做自动放弃处理。
10.质疑和投诉:
10.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响应方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3735050958
代理机构:陈女士 电话:13735082787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开化县苏庄镇高川路36号
项目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13735050958
质疑联系人: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35088530
1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开化县华埠镇得阳大厦A座6楼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35082787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8367029520
本次采购的《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
A、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须 知 |
1 | 采购项目概况 | 采购人: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内容: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JAFSCG-202440 采购预算:24.9077 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 | 踏勘现场 | 响应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 |
3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将对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4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响应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5 | 答疑与澄清 | 响应人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6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90日内。 |
7 | 响应文件组成 | ①响应文件均须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人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以及提供所需的有关材料,并按规定分册装订。 ②响应文件正本中涉及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律采用彩色扫描件,使用彩色打印,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 |
8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13735082787 电子邮箱:286284731@qq.com |
9 | 响应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0:30时 |
10 | 磋商时间 及地点 | 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30时 开标地点: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食堂二楼 |
11 | 响应人出席 磋商会议 | 响应人代表无须出席开标现场。 1.响应人须提前下载钉钉app,并安装注册。响应人代表可通过搜索群号 108010000746加入项目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直播。每个响应人仅限授权委托人加入钉钉直播群,申请加入时需进行身份验证,注明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否则验证不通过。 2.若因网络或操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直播或直播有缺陷的,将在项目结束后将现场音视频录像分享至钉钉直播群,供响应人回放。 3.因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方式招标,建议响应人安排一名能熟练使用钉钉APP或有较高网络操作能力的投标代表。 |
12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网址:开化县人民政府网(www.kaihua.gov.cn/)。 |
13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 |
1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R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 1 %的履约保证金。 |
15 | 合同价格条款 | 固定总价合同,以中标价为基准,政策性变化均不允许调整,材料价差变动不准调整。 |
16 | 重要提醒 |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值10分,技术商务等分值9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对各响应人的技术、商务等进行量化打分。 2.响应人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具体应用情况,在报价中充分考虑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带▲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内容。 5.本磋商文件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
B、响应人须知
一 、总则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开化县苏庄镇人民政府
1.2采购内容: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1.3项目编号:JAFSCG-202440
1.4采购预算:24.9077万元。
▲2.响应人资格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响应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评委费按实际费用支付,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付清。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201000255490532
▲4.投标委托
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须携本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5.1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参照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参照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或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5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九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但不提供以上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特别说明
6.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在有效期内)。
6.2响应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3磋商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响应人。
6.4响应文件对实质性条款必须做出承诺并能响应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7.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解释权归采购人,其余部分归采购代理机构。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构成
8.1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8.2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9.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3不论采购人向响应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响应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信息发布网上公告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均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0.1资格证明文件
10.1.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封装形式:一正二副,封装成一袋):
(1)磋商响应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8)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0.2技术商务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格式附后);
(2)类似业绩;
(3)车辆配置;
(4)人员配置;
(5)管理制度;
(6)室内卫生保洁;
(7)道路保洁;
(8)公厕保洁;
(9)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
(10)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分类;
(11)重大活动、节日和检查评比;
(12)应急预案;
(13)创新方案;
(14)服务承诺;
(15)合理化建议;
(16)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0.3 报价文件
10.3.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3)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附后);
(4)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公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1.2 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1.3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2.响应报价
12.1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为含税总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响应报价须包括服务期限内承包总费用报价,其中包括在承包区域内提供保洁及其他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机械台班费、工具材料费(含机械、垃圾桶、扫帚等)、垃圾收集清运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物价波动风险因素、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上级突击检查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响应人应考虑该项目过程中的各种因自主确定响应报价,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12.2 响应人对所投项目只能提出一个不变总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12.3 在服务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后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否者做无效标处理。
12.4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
13.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
13.1响应方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为响应方的责任。
▲13.2 响应文件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13.3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4.磋商的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90日内。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5.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5.1响应文件均须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15.2响应文件须由响应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响应人应写全称。
16.响应文件的封装:
16.1响应人应按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封装响应文件。
▲16.2响应文件包装封套上应注明:
(1)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响应文件,并注明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2)项目编号: JAFSCG-202440
(3)响应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4)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16.3未按规定封装、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响应人承担。
17.响应截止时间和地址
17.1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7.2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公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9.磋商会议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监督人员参加。程序如下: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通过搜索群号108010000746加入项目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直播。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响应人及有关监督人员参加。
(3)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告知响应人代表相关权利、义务、开评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4)采购人代表检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主持人宣布检验结果。
(5)当众启封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清点正本、副本数量,提交磋商小组评审;公布资格证明文件评审结果。
(6)由磋商小组对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7)磋商结束后,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8)由主持人宣布各供应商首次报价、技术资信得分与最后报价、总得分。
(9)磋商小组按磋商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10)主持人宣读评审结果。
(11)磋商会议结束。
20、组建磋商小组
20.1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磋商小组负责人由磋商小组成员推荐产生,采购单位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负责人。
2 1. 磋商程序
21.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2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6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的变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1.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全体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22.评审原则
22.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
22.2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磋商、评审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22.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5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响应文件的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响应文件中响应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方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方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5.磋商办法
2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值10分,技术商务等分值9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5.1.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4.9077评分标准表
序号 |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0-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 | |
2 | 技术商务分值 90分 | 类似业绩 | 0-1分 | 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道路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合同,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合同得1分,最高得1分。 须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车辆配置 | 0-7分 | 响应人已有且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含租赁车辆)情况(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车辆不得分): 投入一辆垃圾清运车得2分;投入一辆电动三轮车得1分,投入洒水车或清洗车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 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交强险原件扫描件,如是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人员配置 | 0-5分 |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2.作业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管理制度 | 0-9分 | 根据管理机构配置、员工管理制度、劳动保护及安全措施的合理性由评委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9分;管理制度部分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室内卫生保洁 | 0-6分 | 根据室内卫生保洁服务方案是否精确、全面由评委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道路保洁 | 0-12分 | 根据道路保洁方案、清扫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评委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2分;方案与措施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公厕保洁 | 0-8分 | 根据公厕保洁方案、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评委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8分;方案与措施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 | 0-6分 | 根据机械化车辆排班的方案和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评委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与措施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分类 | 0-10分 | 根据垃圾分类方案、垃圾运输管理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评委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与措施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重大活动、节日和检查评比 | 0-8分 | 根据迎接重大活动、节日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由评委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8分;方案与措施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 0-6分 | 根据响应人提供防汛抗台、防雪抗冻等不可预见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和保障措施的完整性、条理性、可操作性由评委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与措施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创新方案 | 0-5分 |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创新方案,提供的保洁管理、作业措施、使用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创新由评委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服务承诺 | 0-4分 |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分:包括①服务承诺;②响应时间。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服务承诺存在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 0-3分 | 针对本项目保洁工作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及优化方案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符合采购需求并被评审小组采纳的得1分,最高得3分。 |
注:响应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在有效期内)。
26.磋商无效的情形: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未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
(4)技术商务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中含报价;
(5)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响应方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采购终止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采购单位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确定中标人原则
实质上充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最高的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9.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29.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发布网址:(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734/index.html)开化县人民政府网—部门政务公开—苏庄镇—公告公示栏。
29.2中标公告发布同时,由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9.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法律效力。若采购代理机构无故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29质疑与投诉
29.1响应人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响应方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2质疑和投诉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3735050958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735082787
29 .3质疑材料递交方式:文档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以下信箱:286284731@qq,com,递交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合同授予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鉴证盖章后生效。
30.3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 (以下采购人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中标人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结合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项目中标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本服务合同。
一、 项目名称: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二、 承包内容:开化县苏庄镇集镇范围内的保洁(含道路清扫、办公楼卫生保洁、公厕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苏庄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区域(1000㎡)卫生保洁。
序号 | 区域名称 | 面积(㎡) |
1 | 三级道路面积(㎡) | 14474.71 |
2 | 四级道路面积(㎡) | 50031.7 |
3 | 人民政府办公楼卫生保洁面积(㎡) | 1000 |
4 | 合计(㎡) | 65506.41 |
5 | 河道 | 32720.95 |
6 | 公厕 | 4座 |
▲本合同承包价人民币: 元,总保洁面积以采购人实际验收为准。
本合同总价是指完成本项目所有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机械台班费、工具材料费(含机械、垃圾桶、扫帚等)、垃圾收集清运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物价波动风险因素、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上级突击检查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一)承包范围: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中所包含城市主次道路、人行道、台阶、边沟、边坡、绿化带、绿化地块、树池、支路入口、空地、道路两侧无名里弄小巷等公共场所清扫保洁,路面洒水降尘;垃圾清运范围内的垃圾日产日清;公厕日常管理;保持标段内环卫设施垃圾房、果壳箱垃圾清理及清洗消毒;垃圾桶清洗;四周地面油污清洗;行道树穴清理等;好标段内保洁方案、安全生产、清洗、病媒消杀等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应对重大活动、各项检查及突发应急事件时的卫生保障工作。
(二)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承包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通过甲方各项考核。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包含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内容,包括人工经费、生产经费、公厕管理、垃圾清运、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每年人民币 元整。
四、合同价款(含社会保险)
根据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中标价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元/年(小写)。
五、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甲方按规定将道路清扫保洁与河道保洁业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保洁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保洁范围内道路或绿化等改造施工,改造区域的保洁(养护)面积,甲方有权调换至甲方规定的其他区域。
六、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保洁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甲方具体要求及《开化县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规定执行。
七、检查考核办法
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清扫保洁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甲方对乙方违反《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清扫保洁服务的技术水平。
5.甲方应按清扫保洁质量和检查验收结果计算经费,扣除乙方因检查不合格应扣除款后,将经费按期支付给乙方。
6.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
7.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苏庄镇集镇环卫保洁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
8.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清扫保洁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合理配备保洁人员,在规定保洁时间内,完成服务区域内的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等工作。
2.乙方有权力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
3.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
5.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洁服务转包、变相转包或分包他人经营。
6.特许情况下(台风和暴雨等),乙方应除做好管辖地段保护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7.垃圾清运车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统一调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8.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手续。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开化县最低工资标准。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生产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驾驶清运车辆人员应按交警部门规定的准驾车型配置,乙方须为每位在职保洁人员缴纳意外险。甲方对乙方聘请的作业人员只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作业过程中发生纠纷或事故等,甲方只予协助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全额承担。
10.负责提供道路清扫保洁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和材料。
11.乙方须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甲方有权进行审核,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2.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安全培训,编印安全防护手册给每位员工。建议配备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确保承包期内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赔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通告甲方,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13.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级别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14.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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