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汇镇场镇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2月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HCQ24C00084 采购执行编号:GXZC-2024-016
项目名称:三汇镇场镇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00,000.00元
最高限价:8,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三汇镇场镇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服务 | 8,400,000.00元 | 3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其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不低于18%)〕。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
服务的承接企业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取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注: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生活垃圾运输服务;(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重庆市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类证书的证书名称不一致的,以当地核发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无需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许可证非重庆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经重庆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服务重庆本地清扫保洁项目的许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无需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月16日 至 2025年1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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