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询价公告
我单位现对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进行询价,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JABA-F1001YF;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主要对医院建筑装修废弃物、枯枝、树叶、杂草、报废家具及包装箱等非生活垃圾清运单位进行询价。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采购内容: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四)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要求承运单位具有非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设计违规通报;
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企业的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小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设计违规通报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单位报名、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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