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芜宣大道西侧新落户企业配套水系整治工程项目已由芜湖市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湾发改项【2025】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芜湖建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开发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2025年新落户企业配套服务,改建芜宣大道(永泰路~北航路)段西侧水系,其中垂直护岸明渠段长度约320m、自然放坡明渠段450m及配套水系周边垃圾清运、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等。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12964503.32元;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类似项目: / ;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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