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竞争性磋商-2025-WS158-2025年市行政中心及参照市行政中心管理区域污水管道清理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25-WS158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2-289634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A栋)0702单元 邮编: 361012 电话: 0592-5822910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市行政中心及参照市行政中心管理区域污水管道清理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2025年市行政中心及参照市行政中心管理区域污水管道清理,一项,其他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51.9万元 |
最高限价: | 51.7548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
申请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 |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管道疏通改造清淤企业服务资质等级一级证书或城市粪便污水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甲级,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及近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也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即可参加投标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若磋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若磋商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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