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YG2025-055 |
项目名称: | 同安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事项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项目控制价: | 本项目无须进行投标报价 |
同安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事项,1项,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下列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材料: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若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必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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