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中心城区环卫作业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5-8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郑市中心城区环卫作业运维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6,412,600.00元 | ||||||||||
最高限价:26412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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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服务内容: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5.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服务周期:三年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7项目属性:服务 5.8评审方式:全流程化电子化开评标 |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具体名称以各省市颁发名称为准)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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