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QDSBC-F1002
三、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即产即消 | 北京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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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金额=单价×数量,投标总价=金额之和。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清运车辆车型选用六轮绿皮翻斗车,外廓尺寸5840*2150*2580mm(装载约7方)。 4.报价金额应包括人工、运输、装卸、消纳费等全部费用。 5.招标控制价950元/车,超出视为无效投标。 6.配备降尘设备,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浮沉进行洒水处理;作业完毕后对场地遗撒部位进行无死角清理干净。 7.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每月据实结算。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最高限价: 950元/车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备城管委审批的关于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投标供应商名下注册清运车辆≥3辆,提供每辆车的《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7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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