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大石街官坑村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宏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官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番禺区大石街官坑村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HJ2025-GK-0713国内公开招标。
一、资金来源:村自筹。
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总限价 (元) | 最高限价/月(元) | 服务期限 |
番禺区大石街官坑村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3924000.00 | ¥109000.00 | 三年(即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
投标单位须知:投标价格应包括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费、大件家私收集清运费、垃圾清扫收集物料费、工具费、交通费、人员工资(包括应交的五险一金等费用)、加班费、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和税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注:如因不可抗力(如疫情等)或政府行为等因素导致的应急所需费用应由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协商后另行增加给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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