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机场快速清扫器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比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最高限价:15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伍万圆整)
技术要求:1、能快速、彻底清扫诸如螺母、螺栓、垫圈、沙子、石头、纸张等异物,不依靠磁性把铁类物质吸走,不依靠动力吸走杂物和垃圾,能与车辆尾部挂钩拖行,能满足车辆15-40km/h,由地面清扫器的地刷与地面间气动力负压作用下,杂物会离开地面,会由收集盒将杂铲入,使用寿命达到5000km以上,单个清扫器宽度≥2.6m,各个磨损件到极限后经过更换可以继续使用,可根据车辆挂钩定制组合毯结构,并附带网罩收集道面异物,保证在清扫器跑过之后,彻底清扫机场道面异物。
位置: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含历任管理人员)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凡是通过企查查,天眼查查出有联系的均视为存在关联),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www.ccgp.gov.cn)、供应商暂停名单(www.plap.mil.cn),未在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需要提供产品试用,说明产品质保等相关证明。
6.此次报价为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即包干总价),如货物的包装、运输(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施工、安装调试费、装卸、人工费、验收、贷款、税费等一切费用。
7.供应商应提供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相关服务,验收标准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数量、货品外包装、质量标准及要求。采购人在验收时对货物的参数等有异议,或对货物的性能进行测试后,发现质量、技术、性能、参数等方面有问题的,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换货。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换货物,直至满足采购人需求。验收后,采购人在任何时间发现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均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货物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时间:
2025年9月5日08:00-2025年9月12日15:00
2.供应商报价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报价表;③满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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