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蓝口镇街镇道路清扫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 项目编号 | CD-17587285088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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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09-25 09:00:00 至 2025-09-28 17:00:00 | 报价时间 | 2025-09-29 09:00:00 至 2025-09-29 17:00:00 | ||||
采购内容 | 蓝口镇街镇道路清扫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 采购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周期类型 | 服务期 | 周期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项目内容日止 | ||||
交货类型 | 无 | 交货内容 | 无 | ||||
报价类型 | 总价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成交方式 | 最低价成交法 | ||
报价次数 | 1 | 报价间隔 | 无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
采购包组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最低限价(元) | |
蓝口镇街镇道路清扫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1 | 项 | 963238.16 | 无 | |
采购单位 | 东源县蓝口镇街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谢伟华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尹小姐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0-87622828 | ||
项目需求 | 一、本项目通过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零散采购,受邀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 二、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四、参与采购人零散采购项目过程中有围标串标等违规情况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采购人重新启动的零散采购项目,有围标串标等违规情况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零散采购项目。 五、零散采购须知 (一)零散采购说明 1.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项目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项目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需对采购人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采购人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项目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6.若本项目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 8.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项目文件规定和项目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项目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项目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项目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项目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1.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结果发布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成交项目;若采购单位无签订合同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结果发布十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约定项目执行事宜;否则将有可能被取消成交资格。 13.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假冒伪劣等品质问题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低下或存在拖延影响项目进程等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将列入该采购人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与该采购人的所有项目且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14.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正确、畅通的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供应商及时取得联系,相关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响应资格,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供应商认为项目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云采链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6.本项目公告和项目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所有。 (二)项目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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