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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采购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 2024-04-1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采购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2-28 至 2023-03-06
撰写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白汉斌
(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采购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采购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042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采购物业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60,259.00
最高限价(元):560,259
采购需求: 查看

、服务报价以及范围

( 一)本项目 计划金额 为: 560,259元 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包含全员十二个月工资)、税金、 应缴保险、 工会经费的所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关费用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须保障所用人员待遇不得低于现行国家规定最低标准,如遇劳资纠纷等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如有缺项取费、零报价取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月付款,甲方对乙方按照服务需求内容进行物业履约验收,履约验收结果 支付要件 作为乙方每月结算依据。

( 四)服务地点: 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 212 号,内设操场、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

( 五)人员要求:配备 15 人。

1 、保洁班长 1 人,(男性 55 周岁以下,女性 50 周岁以下); 须持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置投标文件中);

2 、保洁人员 12 人,(男性 55 周岁以下,女性 45 周岁以下);

3 、更夫 2 人,(男性, 55 周岁以下)。

( 六)管理服务项目: 保洁服务管理、更夫管理、 (所有人员 15 人均需持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置投标文件中)。

中标单位须有项目经理与甲方对接,保障物业服务质量并进行现场管理。

项目经理 无须坐班,但须随时监控全部派驻物业人员工作情况, 要求持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置投标文件中)。

( 七)具体委托物业管理事项

1 、保洁服务

负责公共区域包括教学楼、操场、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所有场所卫生保洁服务管理工作,冬季需配合学校清理主要干道积雪,配置保洁员 13 名。相应的保洁用品支出由甲方负责。

2 、更夫管理

尽职尽责 , 坚守岗位 , 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按时开、关学校大门,晚上负责所承担负责区域的安全,包括门、窗、水、电、暖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禁止机动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做好三查三巡工作,一旦发生案件 , 要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 , 保护好现场 , 并及时报警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严格交接班制度 , 不擅自离岗,配合学校的正常管理工作,并配置保更夫 2 名。

二、服务标准及内容要求

(一)服务目标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 其管理目标定位为 : 以提供优质、安全、高效、有序的服务和管理 , 使本项目在环境保障、文化氛围营造、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成为同类物业管理的典范。

物业一经全面接管 , 公司将按专业化的标准经营 , ISO9001 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规范化运作,其物业管理目标如下 :

1. 在全面接管后一年内,在物业符合政府规定的考评条件下 , 达到市物业管理示范的管理标准。

2. 工作人员满意率达 :100%;

3. :100%;

4. 上岗培训合格率达 :100%;

5. 合理投诉解决率达 :100%;

6. 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

7. 管理目标 :

(1 )对保洁管理满意率达到 100%

(2 )清洁覆盖率达到 100%

(3 )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 100%

(4 )高空危险作业安全责任事故为 0

(二)服务标准及内容

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1. 保洁员: 13 人。

2. 人员要求: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3. 职责范围:

1 )负责办公楼内各楼层走廊、读书角、卫生间、楼梯踏步台阶、墙裙、公共区域的玻璃、卫生桶等卫生清洁工作;

2 )负责操场、室外垃圾箱的清扫或整理工作;

3 )负责部分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4. 管理标准:

1 )保洁标准要达到:校园内无杂物,玻璃光亮,走廊、门框、楼梯扶手等处无灰尘。

2 )公共楼道保洁:每日打扫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擦拭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内侧、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楼梯无纸屑、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楼梯道内外玻璃, 玻璃、门窗等保持明亮、干净;大厅日常除尘,每天保持整洁,无污渍;地面干净、无损坏,墙角线、地角线无积尘、杂物、污渍。

3 )桌、柜、椅、门框、窗沿、墙面、天花板、灯具等物品经清洁后其表面应无可见污渍、尘土、擦痕及异味。

4 )玻璃经清洁后,其正反面应洁净、透明,无可见的水渍、水印。

5 )门窗、相关物品器具经清洁后其转折面用手擦拭,应无明显的尘埃。

6 )每日对共用卫生间清洁,保洁时放置醒目标识;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镜面、墙面、金属等无水渍、污渍、光亮并干燥;注意维修事项及时处理,以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7 )垃圾要及时清倒。走廊棚顶不能有灰尘。定期清理楼内外死角,清洗暖气罩等。楼内走廊每天至少清扫 4 次,卫生间结束后必须立即清扫。应及时听从学校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好应急卫生工作。

8 )室外地面无垃圾、纸屑、无积水、污渍、无杂物。草地和绿化带保洁,无枯枝落叶和垃圾。凉亭、旗杆底座、花卉围栏、垃圾桶表面洁净、无污渍、无灰尘。

9 )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10 )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11 )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夜间安全管理工作:

1 、更夫( 2 人)

2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熟悉使用各类消防器材,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 职责范围:

晚上负责所承担负责区域的安全,包括门、窗、水、电、暖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4. 管理标准:

1 )对大门、路口的公共秩序进行维护,并负责执勤岗位周边的环境卫生。

2 )责任区内各安全要件做到心中有数。

3 )做好安全巡逻的交接班记录,确保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可疑情况得到有效记录。

4 )对接班过程中获得的重要安保信息及相关任务逐一落实,并按规定的巡逻周期及巡查路线完成对相关区域的安全检查工作。

5 )按规定工作职责开启和关闭相关照明设施,并对不符合工作职责的卫生状况、排水设施状况及电气照明设施状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6 )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操作规程的工作职责进行处理。

三、 其他要求:

1 )区域设施设备破损、水、电等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2 )如遇重大活动或寒暑假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完成采购方布置的临时任务,随叫随到无条件配合服务保障,按照甲方要求增减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纳入每月履约验收)。

3 )具备健全的日常保洁制度、垃圾清运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以上制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具备电子考勤系统

5 )成交供应商在校内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与采购方无关。

6 )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配合采购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工作安排及检查监督。

7 )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成交供应商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师生满意度差,导致校园卫生保洁达不到规定标准,采购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屡次整改不合格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者采购人将上报财政部门申请解除合同。

8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服务方案,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给采购单位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采购单位保留追究其经济赔偿、法律责任和单方面终止合同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6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及投标,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提交及现场递交投标备份文件(U盘),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建议投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212号
联系方式: 024-88113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416
联系方式: 024-88728246
邮箱地址: ddqzfcgzx@163.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东锐
电 话: 024-88728246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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