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3年12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大路镇灵双路东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开发区平山路巷内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灵城镇与开发区交界处水沟内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韦集镇双圩村部东侧沟内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向阳镇兴阳小区路面有尘沙未清扫;游集镇文化站前有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虞姬镇鲍虞路路面有秸秆未及时清理,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大路镇张杨村灵双路东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扫,影响村居环境。
2、开发区平山路24号安徽东傲贸易有限公司西侧巷子内生活垃圾未及时清扫。
3、灵城镇靠近经济开发区交界处水沟内丢弃大量袋装餐厨生活垃圾未清理打捞,造成水污染隐患。
4、韦集镇双圩村村部东侧沟边堆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扫。
5、向阳镇向阳村兴阳小区路面有大量抛洒尘沙未清扫,车辆过往易造成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6、游集镇文化站门前成堆生活垃圾未及时清扫,污染周边环境。
7、虞姬镇范桥村鲍虞路路面有秸秆垃圾乱堆乱放未及时清扫,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大路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灵城镇政府、韦集镇政府、向阳镇政府、游集镇政府、虞姬镇政府
三、重点措施
立即对上述点位生活垃圾等杂物进行清理打扫并清运离场。
四、目标任务
安排专人定期打扫村内环境卫生,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点位生活垃圾等杂物已清理打扫完毕,周边环境卫生干净。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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