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海龙街道垃圾分类率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垃圾分类任务指标,对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本街辖内实际情况,拟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上门收运、集中转运的服务方式,有效促进本街垃圾分类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海龙街道厨余(含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97万元。
(四)项目内容:
1、承接单位必须确保完成海龙街每天厨余(含餐厨)垃圾任务指标总量,每天要完成厨余与餐厨垃圾分类不少于 42628斤,最终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海龙街的完成任务量为准。
2、承接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每天按约定时间在海龙街辖内把辖内的机团单位、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住宅小区、酒楼、酒店、超市、小食店、快餐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收运至海龙街道指定的临时收运点。
3、承接单位承诺将所收运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全部由广州市城管部门指定委托的厨余和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进行运输处理。
4、承接单位在收运过程中要遵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得向收运对象收取任何形式费用。
(五)项目报价:本项目以单价报价,每100斤服务费不高于5元。
(六)项目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七)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辖区范围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报价单位资质及有关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价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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