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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桥镇大件废弃物清运项目比选公告

· 2024-02-18

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李桥镇大件废弃物清运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李桥镇大件废弃物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 BJJC-ZBFW-2024-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忠江

项目联系电话:010-69406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雪 010-894263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忠江 010-694060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标包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

第一包

对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辖区内35个村、社区的大件废弃物存放点的大件废弃物(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餐桌、衣柜、书柜、门窗等具有坐卧、储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进行清理工作。

符合采购合同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北京市顺义区 李桥镇辖区内 35个村、社区的大件废弃物存放点。

二、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JC-ZBFW-2024-008

2.项目名称:李桥镇大件废弃物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比选

4.预算金额:¥738,036.00,人民币柒拾叁万捌仟零叁拾陆元整

5.最高限价:¥738,036.00,人民币柒拾叁万捌仟零叁拾陆元整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比选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 应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 清扫、 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 【根据《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京审改办发〔2021〕5号),注册地(营业执照住所)在北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属的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内的供应商无须提供此行政许可】。

4. 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比选 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 比选

三、获取文件

1.凡参加者,请于2024年02月1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1日17时00分,在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购买比选文件。

2.现场购买比选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文件费转账截图(非现场方式获取时候需要提供);

以上资料各1份 (授权书中需要体现购买 比选 文件的内容等事宜) 。

3.电子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凡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在比选公告规定时间内将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bjjcgczj@163.com, 且 邮件标题为 李桥镇大件废弃物清运项目 +供应商名称, 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比选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比选文件。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比选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以免影响正常获取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场获取只收取现金、线上获取须对公转账,售后不退)标书款概不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山街支行

账 号: 0200041209200263885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与地点: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10时30分,地点: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注:为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并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安全开展,供应商授权代表有权自愿决定是否出席 比选 会。对未参加 比选 会的供应商其唱标内容以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并默认对《 比选 报价记录表》信息及 比选 过程无异议。如供应商参加 比选 会,每家 供应商 仅限一位授权代表参会。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10时30分,地点: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比选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5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6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8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10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政策。

4.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要求: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比选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6.资金性质:财政资金,比例100%。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3.8036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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