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条件
1、物业管理区域:武圣街道辽纺社区辽纺新园园区,居民352户,面积22000平方米,服务期限3年(物业费+电梯费);居民10户,面积592.12平方米,服务期限1年(物业费+电梯费)。不在区政府承担物业费、电梯费范围内的居民,由中标物业企业按照双方协商的标准自行收取物业费进行物业管理;
2、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3、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4、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
2、交接班做好园区巡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安全隐患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设有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5、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随产随清;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垃圾桶不得出现溢桶、堆积等现象,每月固定清洁;
6、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7、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及时进行清扫;
8、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9、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负责园区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11、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公共区域维修
(一)维修范围
1、负责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小型维修、养护和管理(能启动住房维修基金的除外);
2、负责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暖气干线、供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小型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负责园区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棚、停车场)的小型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服务要求
1、对小区业主报修灯、门铃、单元门等,维修人员应在当日完成,最迟不超过3日;
2、下水堵塞、燃气泄漏现象等工作人员会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会同相关部门解决;
3、维修师傅定期在园区内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五、考评管理办法
(一)缺陷处罚
1、服务质量
未落实每日上下午对道路及绿化带清扫维护的,甲方给予承包方200元/次罚款,果皮箱、垃圾箱出现溢桶、堆积等现象的,甲方给予200元/次罚款。
2、服务纪律
(1)员工上岗不按要求着装或服装不整洁,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2)不遵守安全制度及规定,在工作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隐患的,甲方给予承包方500元/次的处罚;
(3)承包方员工不得在园区内的任何位置打牌、喝酒、赌博以及做出其他娱乐或违法行为。如有违犯,承包方必须将当事人全部更换,不得再留在任何服务岗位上。
(二)解约条款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1、乙方不配合甲方按合约履行的管理职责,拒不接受或不执行赋予的职责范围内任务;
2、乙方任务范围内各类设施设备,维护检修不到位,发生亡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事故;
3、乙方所属从业人员发生封门、静坐、游行等群体性滋扰事件,严重干扰正常生活秩序,损害甲方声誉;
4、乙方对所属从业人员教育管控不到位,在园区内公开从事邪教组织活动、反动言论宣传等行为,未及时有效处置。
六、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