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唐河县东城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anghe.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4-129 | ||||||||||
2、项目名称:唐河县东城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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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中标供应商统筹、协调村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压缩运输服务。 服务范围:唐河县东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辖区内11个村委(温庄方庄、牛庄、牛元、七里井、刘马洼、八里岗、仝营、七里沟、小罗湾、北张湾)垃圾清运工作,垃圾箱由中标供应商统一配发给每一个自然组。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需做到箱满时,第一时间保证到达现场处理,保证垃圾不堆积、不过夜,同时在运输过程中做到垃圾不裸露,污水无滴漏,箱体干净整洁。拟投入的车辆无安全隐患、有保险且车身整洁美观。 二、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若成交供应商服务良好,最多可以续签二年合同。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服务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每月报送对应金额发票报至采购人处,由财政所统一拨付。 3.服务质量: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验收标准及方式: 4.1验收标准:中标人在验收活动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标准等要求进行验收;经采购人完全确认后,完成验收。 4.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5.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必须独立完成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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