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月湖公园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80.74万元,242.22万元/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范围:(1)月湖公园湖水保洁面积:399600㎡;绿化保洁面积:160800㎡;铺装及广场保洁面积:107199㎡;公厕7个,面积:743.18㎡(位置: 三一路辅道西、三一路辅道东、公园内月光岛旁、城市驿站(广铁站)、水墨丹青、网球场、芙蓉新晖(不含过道93.62);(2)本项目主要对月湖公园园区地面、水域、绿化带内、经营管理用房及厕所等各种公共设施进行清扫保洁服务:①区域内各个广场硬化地面、绿化带(落叶积藏垃圾清扫清运);②区域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洗和保洁工作;③区域内垃圾收集(收集至由中标人自行提供的垃圾站);④⑤区域内如出现鼠、蝇、蟑等情况,要求中标人及时进行处理(中标人在完成合同签订后按每项内容制定合理的服务方案交至督查部门审查)。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1、保洁目标及标准:①园路、硬化广场及河堤平台等(服务区域内的路面)要求每天第一次在早上8:00前完成清扫;②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一通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③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④清扫、保洁效果要求达到无白色垃圾、树叶、泥巴等,路面应见本色;⑤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乱倒,严禁焚烧垃圾;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2、果皮箱的清洁及维护:①果皮箱及时清倒、归位,无溢出、无异味、表面干净无污迹;②及时将果皮箱内垃圾清掏干净,班内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果皮箱随时不满冒、不吊挂,下班时不得留有满冒果皮,保持果皮箱周边的环境清洁;③果皮箱清掏完后逐个上锁,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所属园区。
3、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定时擦拭路灯、灯杆、标识牌及广场绿地上各种设施,要求每周擦拭不少于两次,区域内公共设施位置放置正确,无倾斜、移位,无积尘等。
4、绿化保洁目标及标准:①清扫草地,清理绿篱下面的枯枝落叶;②目视无枯枝落叶,无果皮,无饮料罐,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 ③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5、水域保洁:维护区域内湖面水域中的漂浮垃圾的打捞及清理。
6、公共厕所清扫保洁标准:①公共厕所整洁。大小便池无尿垢、无蛆、蝇,设施无破损,公共厕所内外无牛皮癣,无堆放杂物;②公共厕所洁净。管理用房、地面、门窗、蹲位、间板、坑道、便盆、内外墙面、洗手池及设施设备等干净整洁,无堆物及蛛丝蛛网;③公共厕所整洁整齐,指示标牌悬挂规范;④随时掌握了解公厕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堵塞、设施设备损坏现象,做到及时通报、疏通和维修;⑤按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公厕的打药灭蝇、灭蛆工作;⑥公厕管理用房不得私自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履行方式: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区域内的清扫保洁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绿化及铺装共267999㎡,需配备人员不少于16人,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公厕7座等要求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本项目共计最低配备保洁人员数量为22人。
2、要求中标人为员工配备工作服和工作证,清洁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佩带工作证。
3、保洁工具(如扫把、作业车辆、水域打捞船等工具)由中标人配备,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中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作业车辆:最少应配备垃圾拖运车一台(不限制车型,用于垃圾运输),为保证维护范围内所有保洁清扫垃圾的运输及清理;应配备水车一台(容量不少于3吨,用于冲洗路面),保证各区域所有保洁清扫垃圾的运输及清理。(如车辆为中标单位自有的,提供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年检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租赁期限需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
5、中标人承诺中标后最少配备一艘打捞船(船长应在8m以上,船宽应在2.5m以上,额定功率应在7kW以上),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中标人承诺中标后最少配备一名船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中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重大活动、迎检等临时工作任务(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社保、医疗、安全等全部责任。
9、中标人应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台账资料管理,需配合采购人处理案卷工作及文明创建等特色活动或重大检查。①安全生产:要求中标人制定制度和规章,包括安全生产总则、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明确各种安全职责和权责关系,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律依据及规范。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保洁人员安全意识等;②台账管理:要求中标人将每日保洁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记录,以防上级部门或采购人备查。内容包含:保洁时间、保洁地点、保洁内容、保洁流程、完成效果等;③要求中标人高度重视文明创建等特色活动或重大检查,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迎检工作。
10、中标后第一时间与中心数字化平台工作人员对接:①设置服务专员,负责数字化平台案卷接收及处置结案;②具体维护工作人员按数字化案卷内容要求按时结案,杜绝重复案卷及超时案卷发生。
11、维护范围内收集的垃圾由中标人自行清运并进行分类处置,严禁堆放至采购人园区区域内的垃圾存放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垃圾清运处置费用。
1、验收主体: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2、组织形式:本项目由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按双月考核结果)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期验收方式实施,一年六次,每两个月办理验收,严格参照《开福区园林中心服务外包清扫保洁考核办法》执行。
5、验收程序:(1)启动验收程序:根据双月考核结果由中标人自查并整改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2)验收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组织本单位督查科、财务科、生产维护科、物资采购科及相关园区负责人参与验收;(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服务单位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6)连续三个月日常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年合同金额的10%;(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6、验收内容:按服务内容及每月由督查科出具的清扫保洁项目工作考核表进行逐项验收,①具体内容以清扫保洁项目服务外包公司工作考核计分标准为准;②中标人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③要求中标人做好日常工作台账,含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
7、验收标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第四点服务标准及要求严格执行,根据《开福区园林中心服务外包清扫保洁考核办法》、《清扫保洁项目服务外包公司工作考核计分标准》严格执行。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单月考核成绩为95分以上(含95分)的视为验收合格,免于扣款;单月考核成绩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扣除1000元/分(例:考核成绩为85分,扣除15000元);连续三个月日常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年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有权从应付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连续三个月日常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选择下一年度是否续签合同;具体保洁费用以单月考核结果为准(每两个月汇总一次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决定资金支付)。
9、争议处理:(1)验收结果争议:中标人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如本合同无约定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10、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中标人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采购人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1)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2)中标人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3)采购人对中标人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5)违约金及考核扣分费用采购人有权从应付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中标人:(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3)中标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结算方式:(1)付 款 人: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保洁费用结算与采购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按双月支付(每年共6次),具体保洁费用以单月考核结果为准(每两个月汇总一次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决定资金支付);(3)付款时间以实际支付时间为准,中标人不得以采购人未按时付款为由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认定采购人违约;(4)中标人应在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出具并送达当次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或不予支付合同款项。
2、其他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中标人需确保与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或劳务或聘用合同,并为人员购买社保或商业意外险,如发生劳动、劳务等相关纠纷的,中标人应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且不得影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上述描述中所有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劳务关系,所发生的欠薪、保险、工伤等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确保上述相关纠纷与采购人无涉,如中标人由此而承担相关责任的,最终实际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中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一切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妥善处理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如因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包含但不仅限于安全事故)的,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中标人应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项目约定的损失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守约方自身的损失以及因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应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4、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协商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项目如遇提质改造建设等原因,未提供清扫保洁服务的区域,在结算时由督查科对该区域保洁内容按照合同金额及面积折算后予以扣除。
7、要求中标人提供所有公共厕所的用纸(小卷纸或大卷纸)、洗手液、清洁易消耗品(清洁剂、除臭剂)等,并负责厕所基本设施维护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8、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要求中标人根据公司规模性质及政策规定缴税。
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备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开福区园林中心服务外包清扫保洁考核办法》
根据《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督察考核办法》按照精准考核的总体要求,以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为目标导向,加大管理和清扫保洁作业力度,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品质。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服务外包公司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地考核(按二级风光带绿化维护保洁标准考核)形成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氛围。
(二)坚持科学考核的原则、专项考核、安全生产、蓝天保卫战考核、数字化案卷、12345热线及110工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地进行考核。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数据真实准确,程序公开透明,领导审查确定。
三、考核内容
(一)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台账、办公用房管理(仓库、宿舍)等。
(二)台账资料:物资出入库、政府采购等必须建立台账,每缺一项扣1分;库存摆放整齐有序,清扫保洁工作有月度计划、月检查考核记录、半年度维护工作总结和年度维护工作总结等。
(三)人员在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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