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客运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一、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能够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备符合佳木斯市政府指定垃圾处理点投放管理相关要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清运所需叉车、翻斗车、压缩车、高压水车的车辆所有权登记证或车辆租赁协议或其他能证明车辆使用权的证明);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10.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
1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上述12项资质证明材料须有招标人形成纸质投标文件,一式5份,在现场评审期间公布。
二、采购方式:低价中标。
三、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3。
四、报价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网上下载报名报名表。
2.报名表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截止。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报名相关资料需盖章有效),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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